学校保安为还赌债绑架教师9岁女儿

2011/2/19 1:57:1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王秋实)昨天记者获悉,21岁的小学保安李明因绑架学校值班教师9岁的女儿,涉嫌绑架罪在海淀法院受审,他称自己索要3000元赎金是为了偿还欠下的赌债。据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10月6日,正值国庆假期,轮到36岁的女老师刘某值班,她便把9岁的女儿小萧带到了学校。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昨天记者获悉,21岁的小学保安李明因绑架学校值班教师9岁的女儿,涉嫌绑架罪在海淀法院受审,他称自己索要3000元赎金是为了偿还欠下的赌债。

  21岁的李明是河北人,2010年4月来京打工。去年8月他应聘到北京京都保安护卫有限公司当保安员,并被分配到海淀区巨山小学做保安。李明说,由于他是新保安,第一个月工资只有100元,而在案发前两天,他和别人玩牌输了钱,还欠着没还,便想“弄点钱还账”。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10月6日,正值国庆假期,轮到36岁的女老师刘某值班,她便把9岁的女儿小萧带到了学校。当天下午,李明来到学校接班,看到刘老师突然起了歹念。他来到刘老师办公室,谎称有电话让她接,把她带到了门口的传达室内,威胁对方并索要5000元钱。 刘某同意后,李明拿着一把长剪刀跟着刘某走到她的办公室,并要求刘某把女儿留下当人质,拿钱回来换女儿。刘某无奈同意,但她留了个心眼,要求把女儿锁在屋里以免受到伤害。李明答应了,但他威胁说,如果刘老师报警,他将砸开玻璃和小女孩同归于尽。

  刘老师回家拿了3000元钱后,和母亲一起回到学校,交给了李明,将被锁在办公室的女儿带走。刘某的丈夫后来向警方报案。

  拿到钱后,李明立即逃走并开始大吃大喝、上网打游戏。当晚8点多,警方在一家网吧将李明抓获,此时他身上还剩下2600元。

  在庭审时,李明对检方的指控认罪,并表示很后悔,“我只是一时冲动,没想过任何后果。”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