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庄晓晶 白磊) 由于女儿畸形,不愿负担巨额抢救费用的年轻父母将亲生女遗弃后匿名报警,事发后虽然警方和相关单位对女婴全力抢救,但女婴仍于被遗弃第二天夭折。日前,涉嫌遗弃罪的女婴之母陈某被移送海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女婴的父亲王某则因涉嫌其他犯罪被另案处理。
陈某高中毕业后来京打工,次年认识男友王某并开始同居。2010年3月陈某怀孕,并于10月8日在石景山医院妇产科剖腹产生下一名女婴。由于是早产儿,陈某的女儿生下来就伴有新生儿肺炎、先天性唇腭裂、耳先天性畸形、小耳、隐形脊柱裂等疾病。
因这家医院条件有限不利于女婴的抢救,王某带孩子去儿童医院诊治后得知,要想住院必须先交1万元,等孩子抢救过来后还要再交十几万元进行整形手术。王某考虑到经济负担问题,最终放弃求医,作出了遗弃孩子的决定。
王某趁没有人注意将孩子放在了路边的草丛中,然后跑到路边的一家小卖部打120和110,匿名报警称发现了弃婴。之后王某一直在暗中观察,眼见警车几分钟后将女儿接走,王某才回到医院将情况告诉陈某。
几天后,由于陈某和王某担心女儿的生死,王某便一人去了当初接走女婴的永定路派出所,并谎称替他的朋友寻找一个已经怀孕的女友,因为听说有人捡到一名女婴送到派出所了,就过来问问情况。后来在交谈中,警察发现了王某谎话中的破绽,就询问王某跟弃婴的真正关系,不得已王某承认了自己是弃婴的父亲。
检察官介绍,虽然王某存在匿名报警的情节,但由于其遗弃行为耽误了对女婴的最佳抢救时机,致使女婴在遗弃的第二天即夭折,二人的行为将面临法律的公正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