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苏丽娟 相颖) 由于不满领导调动岗位,工人张某将副厂长和段长砍伤,密云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是北京市密云县某公司机运分厂工人。因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管理,去年12月29日,公司通知他调动到待岗培训队。工作调动后,张某的工资几乎减少了以前的三分之二。张某心生恼怒,怀疑是段长上报的。因为3个月前,张某因为违反操作规程被段长发现,被扣了奖金,还写了检查,他为此和段长郝某吵了一架。张某还认为,副厂长也与自己调动有直接关系。
第二天上班时,张某拿了1把菜刀,藏在衣服里,去找领导理论。上午11点左右,张某到副厂长的办公室要求解释,由于他情绪激动,副厂长安慰了几句就拿着饭盒出去打饭了。张某留在办公室,越想越生气,就拿出菜刀,躲在了门后。几分钟后副厂长打饭回来,刚一掀门帘,就被一刀砍在了胸口上。副厂长转身就跑,张某持刀追逐,追到院子里正巧看到了段长郝某,便转而追逐郝某。郝某慌忙之中脚下一绊,摔在了地上。张某用菜刀向他头部砍了一刀。段长当场头破血流,此时张某也吓坏了,愣在当场,被保卫部保安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