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二中院,受害者家属掩面哭泣。本报记者 杨杰 摄
本报讯 (记者朱燕)男子窦健与女友吵架后,酒后无故踢打路过的奔驰轿车车门,并与司机刘某等人发生争执。为了不吃亏,窦健叫来几个哥们儿帮忙,打斗中致车上一人死亡。昨日,窦健等8人涉嫌故意伤害在二中院受审。
无故踢过路车引发争执
据指控,窦健于2010年9月30日3时许,在朝阳区酒后脚踢路经此地的奔驰车车门,后窦健召集并指使宁磊等人对车上的刘某、张某进行殴打。其间,宁磊持刀刺张某左胸部一刀,致张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儿是我引起的,我没预料到这个后果。”窦健供述,事发前,他正和朋友田关涛等人聚会,但因和女朋友吵架,便提前离开了。当时刘某、张某正好驾驶奔驰车路过。窦健借着酒劲,便用脚踢奔驰车的车门。随后窦健与刘某发生争执。
“我听他打电话叫人,我怕吃亏,所以也打电话叫人。”窦健说,随后田关涛、宁磊、方野等人赶来。
持刀刺人后上车逃跑
宁磊说,双方随即打成一团,他当时被受害人张某扯住了项链不松手,便拿出随身带的小刀,朝张某划去。“当时同伙方野也动了刀。”
田关涛称,看到出血,他们迅速上车逃跑,并将血衣和凶器扔在半路上。
昨日,宁磊被作为第一被告人。据他称,刀是田关涛以前给他的,作为防身用。田等人平常做放贷的行当,吃住都在一起。事发后,田关涛分别给宁磊等人5000元,并告诉他们“别联系了。”
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