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 女子陈某醉酒后飞起一脚,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法拉利轿车踹坏,给车主造成3万余元的经济损失。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陈某拘役5个月。
今年1月2日晚,27岁的女子陈某在朝阳区工人体育场某酒吧喝酒。次日凌晨2点,她醉酒后出门,飞起一脚向停放在酒吧门口的黑色法拉利轿车踹去。经鉴定,这脚造成轿车左侧驾驶室车门铝焊钣金、前保险杠喷漆损坏,车主贾先生支付维修费用3万余元。
陈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受审时,她表示认罪,并称不是故意所为。其间,她的亲友代为赔偿贾先生的修车费。
鉴于陈某自愿认罪,积极赔偿,法院对其从轻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