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车因路上大坑摔伤丧命

2011/9/2 4:01:2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5旬男子骑电动车在路上突遇一个大坑,因躲闪不及连人带车栽了进去。昨日,男子雷某的家人将此路段的施工单位告上法院,索赔44万。今年6月10日,家住蔡家田的雷某像往常一样,早早地骑电动车出了门。

  家属状告施工单位索赔44万

  见习 梁爽 实习生 尹文思 安立

  本报讯(见习记者 梁爽 实习生 尹文思 通讯员 安立)5旬男子骑电动车在路上突遇一个大坑,因躲闪不及连人带车栽了进去。不想,就是这一跤,竟然夺去了男子的性命。昨日,男子雷某的家人将此路段的施工单位告上法院,索赔44万。

  今年6月10日,家住蔡家田的雷某像往常一样,早早地骑电动车出了门。早晨6点10分左右,雷某从竹叶山转盘往二七路方向行驶,行至距二炮医院约200米处,电动车的前轮陷进一道长约5米,宽约30厘米,深10厘米的坑槽里,雷某还没来得及反应便连人带车摔到地上,顿时,雷某头部涌出大量鲜血,倒地昏迷。

  路人见此情景,赶紧报警。雷某的大儿子闻讯慌忙赶到现场,将父亲送到医院抢救。经诊断为头部外伤,颈髓损伤并四肢截瘫。雷某家境困难,妻子患多种疾病,小儿子也未成年,一家四口租住在蔡家田一处私房中,雷家人实在无力负荷高额的医疗费,于是雷某只住了五天医院,就被迫出院。一个星期后,雷某由于没能得到及时治疗引起呼吸衰竭而死亡。

  雷家人认为,事发地点的坑槽是因一家施工单位施工造成的,其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尽到安全义务,未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也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雷某的死应当承担责任。于是,雷家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施工单位承担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4万余元。

  昨日,江岸区法院已经立案,将择期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