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洁) 因朋友敬酒与他人发生争执,七里河男子章林一脚踹向对方的肚子,致使对方从楼梯上滚下摔死。兰州中院近日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章林有期徒刑10年,赔偿死者家属26万余元。
2010年11月4日晚,章林和朋友安喜明在长征剧院一酒吧内喝酒。其间,安喜明端起酒杯给邻桌不相识的张某和王某敬酒,遭拒后感到遭到羞辱的安喜明起身欲向打算离开的张某和王某讨说法。争吵中昏睡一旁的章林突然起身朝张某的肚子一脚踹去,张某从楼梯上滚下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