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房客煤气中毒身亡 房东被判赔67万

2011/11/7 14:37:2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李奎)二人在出租房内因煤气中毒双双身亡,家属将房东陈先生夫妇告上法院,索赔86万元。即使承租人拆改供暖设施,房主也有监督管理和安全提示义务,因安全设施缺陷致人死亡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房东仅做安全提示不够还须监督

  本报提醒:安装报警器可避免发生中毒事故

  本报讯 (记者李奎)二人在出租房内因煤气中毒双双身亡,家属将房东陈先生夫妇告上法院,索赔86万元。

  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判令陈先生夫妇向死者家属赔偿67万元。

  出事前,张某和王某在海淀区四季青乡经营着一家电焊店。2010年11月,张某与王某的家属接到噩耗,二人在出租房内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

  经公安部门现场勘验表明,二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屋内未安装风斗。于是张某和王某的家属将房东陈先生夫妇告上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86万元。

  庭审中,陈先生夫妇称他们已经尽到提示义务,而且在事发前工作人员入户检查时发现没有风斗,已告知了张、王二人预防煤气中毒的基本常识,二人也在检查表上面签了字。

  死者家属表示,他们也考虑到张某和王某在事发前已知出租房的安全隐患,本身有一定责任,但没有安装风斗的主要责任还在于房东,因此家属要求陈先生承担一半的责任。

  ●法院说法

  房东称,租客对房屋的供暖设施进行了拆改,但未提供相关证据。

  即使承租人拆改供暖设施,房主也有监督管理和安全提示义务,因安全设施缺陷致人死亡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死者在相关人员检查告知无风斗后,应当更加谨慎地使用供暖设备,因此自己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延伸

  近年本市煤气中毒情况(据媒体公开报道)2007年至2008年取暖季 煤气中毒死亡75人

  2008年至2009年取暖季 煤气中毒死亡31人(不完全统计)2009年至2010年取暖季 煤气中毒死亡87人

  2010年至2011年取暖季 煤气中毒死亡74人

  警方总结煤气中毒主要原因

  原因一:烧煤炉取暖门窗紧闭

  居民关紧门窗用煤炉生火取暖,因含碳物质燃烧不完全产生一氧化碳气体,导致中毒。

  原因二:燃气热水器不装烟道通风又差

  居民家中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有些没有安装烟道,室内又通风不良,导致发生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原因三:煤气管道等破损未及时发现

  煤气灶具和煤气管道破损,居民未能及时检查、修理,导致煤气泄漏中毒。

  ●相关新闻

  一氧化碳报警器本市今年全面推广

  本报10月26日报道,北京市今年将全面推广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而去年试点安装报警器的9.4万个取暖户,未发生一起煤气中毒死伤事故。

  该报警器可单独使用,也可在房间、派出所之间建立安全监测网络。如果家中一氧化碳浓度过高,装置就会报警。住户5分钟内没有开窗通风,没有按下按钮回应,报警系统就会向派出所等监控平台报警。

  用户可到区、县的预防煤气中毒办公室联系购买,价格可以优惠到100多元,维修由厂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