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6楼水泥块坠落砸死1岁女童

2012/3/26 13:49:1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3月25日,长沙市德雅路,小乐乐就是坐在这把椅子上和爸爸妈妈一起晒太阳,而现在椅子上的是小乐乐生前照片。小乐乐就是被阳台角缺口处突然掉下的水泥块所砸到。● 物业公司可在宣传栏内作定期宣传,将高空抛物的危害或者相关案例告知业主,以引起业主重视,提醒全体业主共同监督。

小区6楼水泥块坠落砸死1岁女童

  3月25日,长沙市德雅路,小乐乐就是坐在这把椅子上和爸爸妈妈一起晒太阳,而现在椅子上的是小乐乐生前照片。

小区6楼水泥块坠落砸死1岁女童

  小乐乐就是被阳台角缺口处突然掉下的水泥块所砸到。图片均由实习生 李健 记者 李丹 摄

  聋哑人夫妇陈先生和邱女士住长沙德雅路2号住宅楼东边。24日上午11时许,两夫妻带着1岁零8个月的女儿乐乐在自家阳台晒太阳,见到久违的阳光,乐乐高兴得又唱又跳。这时,一团黑影狠狠地砸在了乐乐头顶,瞬间溅出一团血花。看到女儿突然倒下,两夫妻目瞪口呆,吓得惊声尖叫起来……下午1点半,经抢救无效的乐乐在医院去世。

  6楼阳台角脱落砸死1楼小女孩

  陈先生和邱女士的家虽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女儿乐乐的遗像就放在客厅里,旁边插着香烛。阳台西边墙角还残留着一摊暗红色血迹,事发时女儿乐乐就坐在这。从1楼阳台往上望去,能清晰地看到6楼阳台角的缺口。

  陈先生和妻子邱女士说话不便,且伤心过度,写字的手都在颤抖。弟弟邱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当时,6楼阳台角突然断裂掉了下来,先砸到了5楼的雨阳罩,反弹之后就砸到了乐乐。”

  “乐乐才1岁零8个月,会唱歌、会跳舞……”掉落的是一块长约十多厘米,厚约6厘米的三角水泥块,“水泥块有5斤多重,砸在乐乐的头顶上,鸡蛋大一个洞!”

  取拖把,邻居碰掉阳台角

  事发后,陈先生曾找上6楼邻居理论,但邻居柳女士和张先生却声称对此事“毫不知情”。

  “后来派出所出面了,他们又改口说水泥块是取拖把时不小心弄掉的。”邱先生说,他已经从警方口中得知事情经过。原来,6楼的柳女士取不到放在阳台空调外机上的拖把,便叫来对门的张先生帮忙。张先生一手撑着阳台角,一手去拽拖把。不料,阳台角突然断裂掉落。

  邱先生领着记者上到六楼,敲了半天门,两户人家都无人应答。

  出事后,30年老邻居消失不见

  张先生住在6楼西边,和1楼的陈先生已经做了近30年邻居。“张先生和我姐姐家里平时常有往来,姐姐说张先生人蛮不错的,以前还经常帮忙。但自从这件事发生后,不说当面道歉,就是电话也没一个,到现在都没见过他。”邱先生一边说一边拿出一张纸条,“姐夫说不清楚话,这还是他的同事代写的。”纸条上写着:“30年的老邻居了,出事了交待都没个,太气愤了!”

  受害者家庭困苦

  从昨天中午起,邱女士的眼泪一直没停过。“33岁好不容易才生下这个女儿,这对她的打击太大了。”邱先生反映,姐姐和姐夫都是聋哑人,但乐乐却是正常人,“在他们眼中,乐乐就是这个家庭的希望。”邱先生想起可爱的小侄女一阵揪心,“昨天半夜的时候,姐姐还哭醒了,到处找乐乐……”

  “姐夫身体不好,姐姐已经35岁了,估计他们以后再想要个孩子很难。”邱先生说。

  邱女士在一家福利电缆厂工作,陈先生则失业在家。“姐姐每天8点上班,晚上8点才回家,一个月工资不到2000元。”邱先生说,姐姐在电缆厂的工作就是将电缆装袋,“这是个体力活,姐姐经常说,为了乐乐,就算再累她都要撑下来,可现在……”

  ■记者 陈昂

  支招

  避免高空坠物成“杀手”

  ● 可在小区内设立一些诸如“小心高空抛物”这样的警示牌,这样既提醒行人注意安全,尽量避免不幸事件的发生,也给抛物者作了一个警示。

  ● 物业公司可在宣传栏内作定期宣传,将高空抛物的危害或者相关案例告知业主,以引起业主重视,提醒全体业主共同监督。

  ● 在高楼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在作业期间竖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绕道行走或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行人。

  ● 物业公司应做好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的日常养护,避免公共区域设施如外墙皮、公共区域玻璃、窗户等物的坠落。

  ● 在多风天气,应及时了解天气信息,关闭窗户,放倒可能因风大刮倒的物品,避免阳台上放置的花盆等物被风刮落。

  ● 高楼和高层住宅外经常出现的搁置物和悬挂物是阳台上的花盆、空调室外机和外飘窗这类物品或设施,广大市民应按照相关要求来放置和安装。

  律师说法

  或追责肇事者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社会公共事业部主任尹吉兮律师表示,“这一切都要看警方的调查结果。”在警方的相关责任认定出炉之前,很难划分相关两户人家的责任,且阳台角掉落属人为,张先生有可能会面临刑事诉讼。

  尹律师说,针对近年来层出不穷的高空坠物事件,国家于2010年7月1日颁布实施了《侵权责任法》,该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使用人给予补偿。”

  目前,长沙市开福公安分局清水塘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链接

  高楼坠物

  伤人屡屡发生

  今年3月12日下午,长沙市民赵阁与袁月在领结婚证途中,已经怀孕三个多月的准新娘袁月被一块从天而降的圆砖头砸中头部。袁月头部缝了9针,其腹中胎儿可能不保。

  2011年12月1日,武汉市洪山区绿汀雅境小区保洁员马吉芝做清洁时,被楼上抛下的硬物砸伤,楼上无一人承认。

  2011年5月27日,长沙新华联家园社区业主的4辆汽车被高空落下的水泥块砸烂。

  2011年9月,武汉市汉正街一栋15层高楼坠下两个拳头大小的健身球,其中一个砸伤过路者头部。

  2010年3月,大连市一出租屋上的油毡纸被大风刮落,将一名老太太腿部砸骨折。老太太将出租屋的房主和租房者一起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房主和房客共同赔偿老太太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