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顶稽查员行驶150米致人重伤被诉

2012/5/26 3:41:2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去年9月14日,南京宏达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周某在火车站附近违规带客,客管处稽查员石顺宁发现后上前检查,周某为逃避处罚,竟加大油门逃逸,车头顶着石顺宁狂飙150多米,将石顺宁摔成重伤。

  去年9月14日,南京宏达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周某在火车站附近违规带客,客管处稽查员石顺宁发现后上前检查,周某为逃避处罚,竟加大油门逃逸,车头顶着石顺宁狂飙150多米,将石顺宁摔成重伤。记者昨日从南京玄武法院获悉,检方已经对周某提起公诉,指控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罪。

  出租车顶着稽查员奔了数百米

  起诉书指控称,案发当日14时许,周某驾驶江苏宏达客运实业有限公司的出租车,在南京火车站停车场入口处违章载客,客管处执法人员石顺宁等人发现后,上前示意停车检查。周某为逃避处罚加大油门逃跑,将石顺宁顶趴在出租车引擎盖上,高速行驶150余米,直至在太阳雨九号公馆附近撞上一辆桑塔纳轿车才停下。石顺宁摔下后肝多处破裂,经鉴定构成重伤。两辆汽车不同程度损坏,车损约1.6万元。

  的哥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发当晚,周某被带到韶山路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派出所,周某对冲动行为后悔不已。他说,只是想摆脱稽查员多做一单生意,没想到会造成这种后果。9月15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将他刑拘。宏达公司也对他作出了开除决定。进一步审理后,案件定性发生了变化。9月27日,玄武检方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周某。

  目前,案件已经进入起诉阶段。玄武区检察院认为,周某的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险公共安全罪的定罪要件,应当追究刑责。玄武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据了解,以危险方法危险公共安全罪的起点刑是三年以上,如致人重伤,可判十年以上。

  重伤稽查员起诉索赔24万

  检方提起公诉后,石顺宁以附带民事原告人的身份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要求被告人周某和宏达公司共同赔偿其各项损失24万余元。53岁的石顺宁因为周某的行为承受了肝破裂、肋骨骨折、锁骨骨折、多处软组织受伤等一系列痛苦。昨天,石顺宁的同事告诉记者,经过大半年的休养,老石的外伤差不多已经痊愈,但还有一些后遗症,目前正在等待伤残鉴定结果,还没能回单位工作。

  记者 陈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