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10月18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宋红) 家住湘乡市望春门街道的陈某今年65岁,本应该颐享天年,可是,他却因为经常小偷小摸,最终被判入狱。而说起他偷的东西,那可真是五花八门,从茶叶、洗发水、香肠到电脑等等,不一而足。
“货架上的商品怎么好像少了一些?”今年9月的一天上午,韶山市新世纪超市内,工作人员发现部分商品失窃。被盗商品包括墨鱼、洗发水、香肠等,总金额在2000多元。事后发现,上述商品均系陈某所偷。
9月3日上午9点至11点,陈某在这家超市内,采取将货物藏入衣服里带出超市的方式,连续12次从超市货架窃取亮丰508g特大墨鱼干六包,亚中亚508g淡水墨鱼六包,亚中亚428g淡水墨鱼一包,唐人神500g月季香肠三包,唐人神500g红莲香肠一包,唐人神500g湘式香肠两包,白沙溪天尖茶20g*8盒两条、白沙溪直泡砖茶40g*6盒两条、海飞丝750ML洗发水两瓶等物品共计25件。
案发后,陈某如数退还了被盗商品。今年10月17日,韶山市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至此,陈某已是“三进宫”。据办案法官介绍,陈某系无业人员,好逸恶劳,常年靠偷盗为业。之前,早在1990年、1995年,陈某就曾因盗窃两次被判刑,却不思改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