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对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不一定。
有个很有名的心理学实验,分享给大家。一群人随机分成两组,一组人让他们先写写自己喜欢现在的男/女朋友的原因,然后给自己喜欢男/女朋友的程度打分(1-10分);另一组人则直接打分,不思考理由。半年之后的跟踪调查发现,前一组想过理由的人,他们基于”理性思考“的打分完全不能预测他们现在的感情状况,而后一组没有想过理由就打分的人,他们的打分则可以很好地预测他们现在是否还在一起,即,打分高的人,在一起甚至结婚的比例高,打分低的人,还在一起的比例很低。
这个实验如何解读呢?心理学家们指出,人的情感,或者说,“喜欢”这种感觉其实是很复杂的(想想吧,心理学研究情感这种东西研究了这么多年,现在依然还是管中窥豹)。如果用理性去解析感情的原因、理由或者成分,只能从这种复杂的东西中摘出来些细枝末节,而很难真正把握这种感觉的全貌和实质。因而,用理性去分析感情,往往肤浅、偏激、没头没脑。所以,基于这种残缺认知下的人际关系,就很难长久。
所以喜欢一个东西,最好不要去想为什么,至少不要总去想,也不要以为自己完全想清楚了。以你我这有限的智慧,想弄明白,很难。当然,也不要完全傻傻分不清楚,有个大致的感觉,几条简单的理由,一个简单得态度,就好了。
如果你还要问,会不会因为还不够理性,没分析到点上,才导致“肤浅、偏激、没头没脑”呢?那我就来详细说一说,到底“足够理性”需要什么。其实这个事说细了,看起来会很可笑,也很可悲。以下内容有风险,阅读后如有不适请及时反馈。
原来年少轻狂的时候,曾在网上指点江山,遇一老干部,悉心教导,云:“文章与思想,有三个元素——立场、观点、(表达)方法。” 这句话一直让我觉得很有道理,并在日后的写作中一直践行。后来我发现,人的很多想法和行为也都是如此。具体到“喜欢”这个现象上,喜欢或不喜欢就是“立场”,喜欢或不喜欢的原因就是“观点”(“方法”隐藏在后文中,大家自己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