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友情万万岁!

2010/4/21 10:49:12 作者:随风 来源:女物情感网
在我十七岁至二十一岁的这五年间,我经常被书籍或朋友们告知,男人和女人之间,是没有纯友谊的。翔的脸通红,笑容尴尬,他看莲的时候,用古龙的话形容,就是:如果眼光可以杀人的话,那么莲已死了一万次了。

  翔站在那里手足无措,哭笑不得。哄也不是(他那时道行还浅,脸皮还薄),抢也不是(估计他是觉得哪怕是要回自己的东西,用这种手段也太野蛮)。

  最后还是我比较识大体,比较有同情心,从莲手中帮他拿回了皮夹。事后他承认,那天他是从我们的房间里“逃”出去的。至于晚上有没做恶梦,他说那属于他的“隐私”范围,我们无从得知。

  后来,莲与我慢慢疏远,反而翔因为我的电脑不断出现新的故障而从不曾断了联系。有阵子他一直比较忙,在爱情的水深火热中,高温与严寒交替,让他的身体一直不甚健康。每次濒临倒下之际,他就给我打电话,请我吃饭,想大肆诉苦,倾倒怨气。

  我从没让他如愿过。一顿饭,上冷菜时我还能装腔作势地给予一些同情;炒菜接着上,我就开始信口雌黄,大发谬论;等到上汤时,他就只能两眼呆滞地坐着,听我演讲关于世界观人生观的“专业学术性”论文了。米饭当然是在晕头转向中塞进肚里的,因为那时我已在用历尽沦桑的口吻向他讲述我的坎坷人生经历了。越说越沉重,越说越深刻,直到他一边买单,一边安慰我应该看到生活还是阳光灿烂的。
  
  他晕晕乎乎送我,我轻轻松松到家。当然,也许在晚上他突然清醒,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打电话来向我讨个公道。但是没关系,因为那时我已经睡得迷迷糊糊了。
  
  他和他的“至爱”(他自己的形容方式)恋爱了二年。我前前后后总共骗取了五六顿这样的美餐。直到他们分手,我才意识到,这样的好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了。两年中,他一直无怨无悔帮我修着电脑,WIN95、98重装不下几十次,此项工作不断地为我们的革命友谊添砖加瓦。(此句话在整篇文章中如画蛇添足,但如果不加上去的话,翔看到后是要生气的。)
  
  我基本上算是那种无所事事的人,而他在一段轰轰烈烈的世纪之恋后也开始游手好闲起来。

  我们相互约着看电影,吃肯德基,或是换季时陪他去买衣服(这事只发生过一次,那天逛完整条科甲巷和伊藤洋华堂后,当他发现他只花了一百元钱买了一件T恤,但手中却拎满我的大包小包后,他发誓以后再也不要我陪他买东西了)。当然,每次见面前,必须要先在电话中明确的是如果有公共费用(如吃饭)产生,是谁掏钱。
  
  偶尔他来我家看VCD,晚了便睡在我这里。甚至换上我那件比较宽大的睡衣。冬天我在外面的房间上网,他在里面睡觉。我越坐越冷,就进去钻进被窝。他被我吵醒睡不着,就会开始埋怨我的睡衣怎么这么小?空调的声音怎么这么响?嫌我家的台灯光线太亮,嫌我动得太多,把本来很暖的被窝弄得冷冰冰的。最后还会要求我出去帮他泡杯咖啡进来。我不肯,让他自己去。他就说,这是你家啊!我是客人,怎么能自己去泡咖啡呢?
  
  我只好说,听你嫌这嫌那,我都快把这里当成是你家了。
  
  他为之气结,说不出话来。然后使出惯用的一招——掐我。我只好闭嘴,出去泡咖啡。——识时务者为俊杰。谁让我生来就如此聪明智慧?想笨一点顶着干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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