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友情万万岁!

2010/4/21 10:49:12 作者:随风 来源:女物情感网
在我十七岁至二十一岁的这五年间,我经常被书籍或朋友们告知,男人和女人之间,是没有纯友谊的。翔的脸通红,笑容尴尬,他看莲的时候,用古龙的话形容,就是:如果眼光可以杀人的话,那么莲已死了一万次了。


  
  公元二零零一年的某一天下午,我在QQ上遇到他。
  
  翔:知道我刚才去哪里了吗?
  
  我:自己坦白,我懒得猜。
  
  翔:我去相亲了。我爸帮我介绍的。
  
  我:经过?
  
  翔:省医院门口见面,我差点昏过去,中介人退场。我问她有没吃饭,她说没有,我带她到兴百利吃肯德基。我借着上洗手间的机会随便打了个传呼出去,回进来时我不顾多年在朋友那里建立起来的良好形象,乱说一批后,开始胜利大逃亡。
  
  我:感想?
  
  翔:我现在才发现,你可以算是美女。
  
  我:去死!
  
  从此,翔再不肯与我进肯德基。我超乎常人的讽刺打击水平,让他望而却步。

  在和茶馆喝茶,他对我们之间三年来的伟大友谊作了个总结性的发言:
  
  看来友情的确比爱情要牢固得多,我们已经用事实证明了这一点。(这时我插了句嘴:废话!他极没风度地把手伸过来狠狠掐了我一下)。以前没认识你,我一直以为男女之间没有友情存在,但经过这三年,我反而觉得男女之间存在爱情才是一种奇迹。但是,你不要奢望这种友情是可以长期或者永恒的,我已经打算在今年内一定要找到我的爱妻,我会陪她指点风月,笑看江湖。当然,她一定会比你漂亮温柔一百倍,你看到我未来的爱妻会自卑得从此不敢再来打扰我。最后想提醒你的一点是,你不要以为自己年轻就大把时间挥霍浪费,小心老了没人要,如果你不想孤独终老,想向我求婚的话,我会在年内给你一个答复。但你如愿的可能性很小。
  
  我很认真地回答他:估计我向你求婚的可能性也不大。
  
  我决定将此文发表在网上的原因如下:
  
  一、翔是个很可爱的男人,今年已二十有八,但还未找到他的爱妻。
  
  二、翔一再表示:他对待他的爱妻会柔情似水,绝对不会象对待我一下,动不动就狠命掐一下,他是不舍得弄痛他的爱妻的。
  
  三、翔身高一米七八,体健貌端,略有存款,月收入超过三千,暂时达不到四千。而且他是个可以为爱牺牲一切的男人。有责任心。
  
  四、他决心年内结婚,选择爱妻标准是比我漂亮温柔一百倍。如哪位小姐有意,可与我联系。
  
  最后还想说的一句是,友情万岁!男女友情万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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