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还债诈骗165万后嫁入农村躲藏

2010/11/12 10:33:3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检方指控,2008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田某某以高息为诱饵,以投资周转为名,骗取龚某某、徐某某等8名被害人135.1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和消费,至今无力归还。2009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方道洋化名方兆洋,称自己可以搞到合适的门面房,陆续从饭店经营者王某手里骗得人民币71000元,后方道洋退还王某人民币51000元。

  为骗钱 她玩“潜伏” 他换“马甲” 她“抓迷藏”

  欠了30万元外债没法还,田某某竟从熟人处和银行“借了”165万余元。可是欠下了新债咋办?田某某干脆不露面,瞒着家人嫁到农村玩“潜伏”。方道洋有数个姓名:方洋、方兆洋、方道江、王军,他以为,频繁更换“马甲”,实施起诈骗来就无所畏惧了。王某,在5年间以参与集资入股可获高额回报为名,在合肥骗取了70余名受害者高达800余万元的钱财。

  11月11日,这三人分别站上了法院的被告席,他们面临的指控,都与一个“骗”字有关。

  关键数字 165万余元

  骗完就闪 嫁到农村玩儿“潜伏”

  晨报讯 与人合伙开沙场,欠了30万元外债,怎么办?田某某的做法是,从熟悉的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处借钱,把债还上。可是欠下了新债咋办?田某某干脆不露面,瞒着家人嫁到农村玩“潜伏”。11月11日上午,田某某站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检方指控她的罪名是涉嫌诈骗。

  为还高利贷,骗来巨款

  田某某,1977年出生,大专文化程度,个体经营者。

  检方指控,2008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田某某以高息为诱饵,以投资周转为名,骗取龚某某、徐某某等8名被害人135.1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和消费,至今无力归还。

  2009年8月,被告人田某某冒用张某海等五人的名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从一家银行骗取50万元贷款,至今仍有30.1326万元无力归还。

  她辩称:我一直在努力还

  对于检方的指控,被告人田某某提出了异议,她认为:如果借钱也构成了犯罪,她愿意接受处罚;她对指控的罪名也有异议,“我不是不想还,也从来没想过不还,而是一直在努力挣钱还”;其中,借受害人徐某某的15万元,我还了2.8万元,不知为何起诉书中没有提及。而对于骗取银行的钱,田某某表示无异议,但是“我当时向银行的工作人员口头承诺过,我一定会还的”。

  随后,公诉人对其发问。

  公诉人:骗取的一百多万元都用在什么地方了?

  田某某:具体用到哪里我也记不得了,好像是一部分用到了投资沙场,另一部分用于自己其他生意的资金周转,但是绝对不像起诉书中所称的,“用于个人消费了”。

  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当田某某表示对证据有异议,并称“我借钱时都和被害人说了,就是用来还外债的”时,旁听席上出现骚动,“还在说谎,根本就没有和我们说”,其中一位女士说道。

  玩不转了,嫁到农村“潜伏”

  据了解,2008年8月,田某某与人合伙投资沙场,双方约定各自投资50万元。当年9月,田某某先后两次共计投资了40万元,但是其中有30万元是借的高利贷,每一万元一天就要付300元的利息。

  高利贷逼得紧,她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最后,她不得不赶紧把高利贷还上。她开始以投资沙场急需周转资金为名,先后向熟识或不熟识的十余人骗取了钱财,甚至还盯上了银行的贷款。

  而为了逃避警方的抓捕,案发后,田某某竟跑到了宿州的农村,并仓促嫁给了当地的一位农民,准备长期“潜伏”起来。可是,好景不长,最终她还是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此案当庭未作宣判。

  邢艺 本报记者 张玉学

  关键数字 30余万元

  “公务员”骗钱 几个“马甲”频繁换

  晨报讯 方道洋,男,舒城人,1961年11月10日出生,这个刚刚过完自己49周岁生日的男子,11月11日上午因涉嫌诈骗站在了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作案时各个“马甲”频繁换

  方道洋有数个姓名,后经警方证实,他使用过的姓名分别有方洋、方兆洋、方道江、王军,2005年5月之后,方道洋频繁更换“马甲”,谎称自己是国家公务人员,肆无忌惮地利用数名被害人的信任,实施了多起诈骗。

  在11日的庭审中,方道洋否认两张合计12500元的收条是自己所签,他辩解说,“相差一两万,对我的刑期影响不大。”

  是的,5年间,数个受害人,用自己的一笔笔血汗钱换来了一张张署名为方洋、方兆洋等假名的收条、欠条,涉及金额已达到了30余万元。

  几年来骗得30多万元

  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期间,被告人方道洋化名方道江,以恋爱为由接近被害人鲍某,在骗取其信任后,多次诈骗鲍某人民币合计34800元。

  2009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方道洋化名方兆洋,称自己可以搞到合适的门面房,陆续从饭店经营者王某手里骗得人民币71000元,后方道洋退还王某人民币51000元。

  2010年5月,被告人方道洋化名方洋,以能帮助买到便宜的房子为由,骗得脚摩师陈某人民币10000元。

  ……

  其实他本也是受害人

  在方道洋实施的多次诈骗中,他通常谎称自己是国家公务人员,人脉广泛,而在诈骗成功后,方道洋则会停用以前的手机,不再与受害人联系,并开始在合肥市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在11日的庭审中,方道洋表示,除对部分涉案金额存有异议外,他对事实部分无异议。

  方道洋表示,自己曾经也是一名受害者。

  上世纪80年代,方道洋下海经商,他原本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和幸福美满的家庭。而致使其堕落的原因是十几年前曾遭遇的一场骗局,他在损失了十几万元后,还被人说“没本事就是会被人骗”等风凉话,令他的心理出现了“扭曲”。

  法庭将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 徐韧松

  关键数字 800余万元

  骗了几十人 跑去妹妹家“抓迷藏”

  晨报讯 她,在5年间,赚取的所有钱都投进了她认为能赚取高额利润的公司;她,以参与集资入股可获高额回报为名,在合肥骗取了70余名受害者高达800余万元的钱财。她就是亳州兴邦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兴邦公司”)合肥分公司包河店负责人王某,11月11日,她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站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

  70余人被骗800余万元

  检方指控,2006年至2008年3月,王某先后担任兴邦公司业务员、兴邦公司合肥分公司包河专营店负责人。

  期间,她向多人宣传、推销兴邦公司开发的“清欣片”、“欧莎莉”、“喀塔斯”系列保健品、化妆品、红酒,以及海南上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利房、亳州大伟商品房、兴邦公司增资扩股等项目,以参与集资入股可获高额回报、丰厚利润为名,先后吸收了70余人投资入股,而王某则根据不同的项目从中获取比例不等的提成。

  至案发时,70余名受害者共计损失800余万元。

  对于检方的指控,王某称部分有异议,2003年到2008年3月份前,她只是一名工作人员,打工的;2008年3月份,她也只是暂时代理包河分店,“如果把这些受害人的损失全部算在我的头上,不合理也不公平。”

  她还不信“神话”已破灭

  公诉人对王某进行了询问。

  公诉人:你是如何进入兴邦公司的?主要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王某:大专毕业后,我在人才市场找到兴邦公司,然后被录取,担任一名文员,主要工作就是服务客户。

  公诉人追问:帮助客户做什么?

  王某支支吾吾:客户要求我们办的一些事情,就是签合同、销售产品等。

  公诉人:你曾在公安机关供述,在知道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时,还劝说过客户投资?

  王某大声说:资金兑付不及时,客户都知道。“他们都是自愿来的,我本人并未劝说过,也没有给他们保证投资没有风险,我都告诉他们投资有风险。”

  公诉人:2008年底,总公司出事后,你是如何处理包河分公司的?

  王某:刚开始我并不相信这是真的,直到后来受到了部分客户讨要集资款的威胁时才相信。然后,“我就把店关了,回到了老家,当时还以为事情过一阵就过去了,公司不会出问题的”。

  在整个问答过程中,不少旁听的受害人情绪激动,在庭下窃窃私语。

  面对这一切,她很痛心

  “从2003年到2008年,我的收入全都投到了公司,大约有100多万元。”当被问到如何偿还70多名受害者的损失时,王某失声痛哭,“我感到很痛心,自己没有收入,还有小孩要抚养,就靠老公一个人的工资养家。”

  法庭辩论中,王某的辩护律师指出,因为该案与亳州兴邦案有直接的联系,并且是整个亳州兴邦案的一部分,希望法庭能够延期审理,并要求在亳州兴邦案作出定性和裁决后,再对本案进行裁决。

  “被告人只是一名很小的从犯,行为具有被动性,而且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在案发后,其为了躲避客户的攻击跑到妹妹家。而在她担任临时负责人期间,尽量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有犯罪中止的表现。同时,其还有嗷嗷待哺的小孩。希望法院在量刑时给予从轻处罚。”

  对此,公诉人认为,王某在已知公司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不但不报案,而且用新客户的投资款来偿还老客户的返利,并不存在犯罪中止。而且,从她担任临时负责人时算起,也应当认定为主犯。

  “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不懂,希望受害者能够想开,我也要想开,同时,也对公安及司法机关表示道歉,麻烦你们了。”最后陈述时,王某说。

  此案当庭未作宣判。

  姚发轩 本报记者 张玉学

  新闻链接

  亳州兴邦案

  亳州兴邦科技有限公司自1998年以来,在无任何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投资仙人掌、房地产开发等名义,组织、鼓动各地专营店及业务员非法集资,以高利返还为诱饵,诱骗群众参与非法集资,进行集资诈骗。

  2008年12月15日,轰动一时的“兴邦”神话破灭了。亳州市警方对兴邦公司主要犯罪嫌疑人实施集中抓捕,查封、查扣了兴邦公司相关企业、房产及其他涉案财物。

  案发时,兴邦公司非法集资高达38亿多元,先后波及山东、浙江、海南、四川、湖南等27个省区市,累计有4万余名群众参与。

  2010年3月22日,亳州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40名被告人接受长达9天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