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被告人杨建忠因涉嫌劫杀司机王某,在法庭接受审判。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本报讯 昨日,在潜逃11年后,被告人杨建忠站在了一中院的被告席上。检方指控杨建忠1998年在大兴暂住地内,劫杀黑车司机王某,并纵火焚尸,涉嫌抢劫罪。
受害人王某的家属提出57万元民事赔偿。
受害人家属扑向被告人
昨日11时30分许,被告人杨建忠刚被带入法庭,坐在附带民事原告席位上的王某妻女就冲上前去,扑向杨建忠,后被法警及时制止。
“把人害那么惨。”王某妻子哭诉道。王妻因过度激动,身体不时颤抖,其女儿在一旁紧紧按住她手,努力抑制着不哭。
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5月2日,杨建忠在大兴区车站中里其暂住地内,采用电线猛勒颈部及纵火焚烧等手段,至王某窒息身亡,随后又伙同同居女友冀秀娟将王的尸体抛至附近污水井内,抢走王某的桑塔纳牌汽车、手机、寻呼机等。
检察机关认为,杨建忠涉嫌抢劫罪,建议法庭判处其无期徒刑至死刑。
据案卷材料显示,杨建忠曾供述,他以在工地承揽项目为生,因此认识了拉活的司机王某。因看中了王某的红色桑塔纳牌汽车,“想用这个车跑业务”,于是,在1998年5月2日以包车的名义,将王某带到自己位于大兴区的暂住地,对其实施抢劫。
受害人曾饮含安眠药啤酒
在昨天的庭审时,杨建忠称,因包车与王某产生争执后,决定实施犯罪行为。在其暂住地,杨建忠将安眠药磨碎,倒入啤酒内给王某喝下。“本来想把他药晕了,只想要车”,杨建忠称,没料到王某不一会儿就清醒了,并声称要报警。于是,杨建忠找来一根电线勒住王某的脖子直至其窒息死亡。
杨建忠称,勒死王某后,本想在暂住地内用汽油毁尸,不料焚尸时产生大量烟雾和刺鼻气味。于是他伙同冀秀娟,趁着当晚下雨,连夜将王某尸体投向楼下附近的污水井内。二人逃离。
据了解,事发24天后,小区物业在污水井中,发现了王某的尸首。
2000年,冀秀娟因窝藏、包庇罪,被判刑七年,但杨建忠却一直在逃。
2009年10月25日,杨建忠在河北老家被控制。
昨天,被害者王某的妻子、儿子、女儿,提出57万元民事赔偿,并不同意调解,法庭将择日就刑事、民事部分一并宣判。
■ 追访
始终不相信丈夫遇难
昨日上午,受害人王某的21岁儿子没有到庭。据了解,王某的儿子正在外地读大学二年级,家人不愿意耽误其学业,所以没有让他到庭。其家人称,他之所以能读大学,是其22岁的姐姐初中辍学、打工赚钱换来的。
王某的女儿说,本来一家四口,靠父亲拉活赚钱,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但父亲一走,生活重担都压在母亲一人身上。于是,她决定辍学,母女俩一同出去做散工,每月能赚数百元。
王某的妻子至今寡居,她始终不愿意相信丈夫确已死亡。
本组稿件采写/本报记者 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