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在不同的女子面前,陈某可以是“室内设计师”,可以是“外资银行信贷员”,可以是“时尚杂志编辑”,甚至还是网上浪漫的“普罗旺斯的树”。不过,这些都是幌子。他通过多个交友网站,结识年轻女子,凭借自己的年轻帅气,外加花言巧语,令女子对其怦然心动。在共同游玩、就餐中,他会窃走对方的拎包、手机、信用卡,甚至宝马轿车。
近日,徐汇区法院一审判决,以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两罪合并,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处罚金人民币7.7万元。
黄小姐是在去年夏天于某交友网站认识“普罗旺斯的树”的。“普罗旺斯的树”说,自己毕业于同济大学,是室内设计师。黄小姐家里正准备装修,于是通过MSN开始和“普罗旺斯的树”网聊。见面后,“设计师”热情地陪黄小姐买家具,跑建材市场,一来一去两人渐渐相熟。
去年9月6日的下午,已经相熟的两人在“设计师”的提议下一起开车到位于本市天钥桥路的一家美发店洗头。黄小姐将车钥匙放在包里,和“设计师”的包一起寄存,寄存箱的钥匙由“设计师”保管。
当黄小姐洗完头准备取包时,“设计师”却不见了。一起失踪的还有寄存的包。店里的服务员说,男子怕车子停在路边被开罚单,要先去取车,就把两人寄存的包一起拿走了。黄小姐听罢匆匆赶到停车地点,自己的宝马车早被开走。此后,黄小姐再也无法联系上那个热情的“设计师”。无奈之下,黄小姐报了案。
经过侦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陈某。陈某现年28岁,只有高中文化,是一名自2002年起多次因犯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入狱的刑满释放人员。
在和黄小姐搭识前,陈某以相同的手法,分别和徐某、章某、虞某、陈某等女子结识并约会。期间,他或趁对方去洗手间或谎称拉肚子让对方去买药之机,窃取现金2100余元以及宝马轿车、手机等物品,并使用窃得的信用卡取款、消费31488元。去年5月,陈某骗取信用卡一张,套现2059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3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曾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达人民币2万余元,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以前犯有数罪,且前罪罚金未执行完毕,同时又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