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薇)23岁的王某倒车时操作不慎,将自己年仅两岁的女儿轧伤致死。昨天,王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在顺义法院受审,他当庭痛哭认罪,称对不起家人。律师建议对其免除刑事处罚。
据介绍,王某的父亲在顺义区经营一家塑料制品厂,王某和妻子、女儿都住在厂里宿舍,王某平时负责开车送货。
检方指控称,今年3月25日上午,王某有急事去银行,匆忙上了货车直接往后倒车,却没看到车后的女儿。在听到妻子喊他停车时,才知女儿被轧了。最终,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自己报警。检方认为,王某倒车的过程中未尽到注意义务,过失致一人死亡,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被取保候审的王某到庭表示认罪。他一直哭泣,称自己从屋里出来时,女儿本在屋里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了。他知道作为驾驶员应该观察车后是否安全,当时他没有做到这一点,“我很后悔,我对不起家人”。
其辩护人认为,本案不是王某愿意发生的,相反对王某的打击是终身的。“我们能深刻感受到被告人内心的痛苦和忏悔,因为一时疏忽失去了宝贵的女儿”。律师希望法庭考虑对王某免除刑事处罚。
听到此,王某泣不成声,但他没有为自己做辩解。公诉人则认为,法律不能代替情感,本案并非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处罚的情形。不过,公诉人提到王某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昨天,王某的妻子没到庭。法官此前问她是否向王某提起民事索赔,她表示放弃,并称已原谅丈夫,毕竟他也不是故意的。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