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得知男友系逃犯后拉其自首

2011/8/8 2:17:2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17年前,潼南一男子入室抢劫后,携女友“私奔”。王某带着陈,辗转于多个城市,由于王不能暴露身份,他只有靠打零工维持生活。7月31日,陈某拉着王某的手,走进了黄桷坪派出所大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本报讯(记者 饶金兰 实习生 熊靖灵)17年前,潼南一男子入室抢劫后,携女友“私奔”。17年后,女友得知抢劫***后,拉着男友回渝自首。昨日,记者从九龙坡区公安分局黄桷坪派出所获悉,自首嫌犯已被刑拘。

  17年前抢劫携女友逃亡

  1994年9月9日,潼南县的郭某和王某到当地某居民小区入室抢劫。案发后,嫌疑人郭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而王某听到郭被抓的风声后,决定逃跑。他以“私奔”的名义,带上女友陈某,撇下刚满两岁的女儿,踏上了逃亡路。

  王某带着陈,辗转于多个城市,由于王不能暴露身份,他只有靠打零工维持生活。

  一开始,陈某也很好奇,常常问王离家的原因及她俩的婚事,而王总是随便找个理由便搪塞过去。陈某清楚身边这个男人是爱自己的,不然他也不会和自己“私奔”。渐渐的,她也不再询问什么了。

  逃亡途中又生子

  2005年,两人逃亡到了新疆,陈某又怀孕了。为了给女友补充营养,王某除了打零工外,还四处捡废旧报纸及矿泉水瓶卖钱,给陈买水果。

  陈34岁生日时,王某还送给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生日蛋糕。陈某非常感动,并暗暗发誓这辈子都要跟着他。

  孩子出生后一个月,王某让一个老乡偷偷把孩子抱回潼南老家。陈某发现孩子不见了,悲痛欲绝。王某却一脸平静告诉她,“孩子跟着我们四处颠簸,受不了好的教育,让老乡带回潼南上个户口好好读书,别走我的老路,咱俩再多拼几年,攒够了钱就回去盖房子,让乡亲们羡慕羡慕”。

  几天后,她又跟着王某把“家”搬到了边境一个小村庄,靠务农为生。

  她拉着男友回渝自首

  今年5月,陈某从一封《重庆市公安局致在逃犯罪嫌疑人家属信》上得知男友并不是和自己“私奔”,而是抢劫后逃亡。陈某觉得王某只有投案自首才能解救自己。

  于是,陈对王某说,“我原谅你瞒了我17年,不后悔跟了你。这一次,听我的,咱们回去自首,好吗?”随后,她听说有个老乡在派出所工作,辗转找到了黄桷坪派出所的电话,联系上老乡游国友副所长,并向其表达了希望一起做“丈夫”工作,劝王某投案自首的意愿。7月31日,陈某拉着王某的手,走进了黄桷坪派出所大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