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薇) 刘女士将一套169平方米的5居室出租后,二房东将其分拆成13个隔断再转租。为此刘女士起诉要求与合同签订者王某解除租约,恢复原状腾退房屋,并支付所欠租金和违约金共计4.9万余元。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王某称实际承租者是女子杜某,他只是替对方签字,而杜某已因涉嫌诈骗暂被羁押在看守所内。
刘女士称,2010年5月8日,她将自己位于丰台区开阳里的一套建筑面积169平方米的二层复式房屋出租,签订合同者是王某,租期5年,月租5500元。2010年8月,因王某逾期未交季度租金,刘女士催要时发现,房屋并非王某居住,而是由女子杜某安排了十几个人合居,原来的5居室已被改建成13间阁室,屋内电线乱拉,遍地烟头,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她当即要求王某恢复房屋原貌。
王某虽口头答应,却仍与杜某合伙收取租房者租金,后杜某携带整年租金潜逃。今年3月,刘女士与王某协商后续租金,并找来物业要拆除违法私搭部分,停止分租、转租,但对方更换门锁拒绝物业安检。刘女士将王某诉至法院。
昨天,王某在庭审中称,他给杜某开过车,因杜没有身份证,所以让他签字代租,但住户租金都是杜某收。去年8月,杜某被刑拘。他为了减少房东损失,答应自己继续承租,并替杜某先后垫付给刘女士4.4万元租金。
王某同意解除合同、腾退房屋,但称房屋改建非他所为,不同意拆除,也不同意支付拖欠租金和违约金,称住户现在按月交租金,他仅代收了几千元。一名租户作为王某一方的证人出庭,他说现在房内住着5户人,最多的时候有10户。杜某出事后,因王某继续承租房屋,他们一直住在那里,没有损失。现在按月交房租,如果让他们腾退房屋,他们随时可以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