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12日,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江西某公司负责人张某的报案,称其公司在2007年因资金紧张需要融资,当年3月,他经人介绍认识蒋某,对方承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帮他融资3亿元。然而,蒋某在收到550万元融资费后,并未帮其融到资金。
接到报案后,九江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蒋某涉嫌合同诈骗。同年3月21日、26日,九江警方分别在深圳和上海,将犯罪嫌疑人蒋某、陈某抓获。日前,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蒋某、陈某有期徒刑14年和10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和20万元。
收了融资费未帮人融到资
去年3月12日,江西某公司负责人张某来到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他经营的公司因资金紧张需要融资,2007年3月他经人介绍认识蒋某,对方承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帮他融资3亿元。然而,蒋某在收到550万元融资费后,并未帮其融得资金。
接到报案后,该支队***经过初步调查判断,该案嫌疑人涉嫌合同诈骗,并于2010年3月15日进行立案侦查。同年3月21日和3月26日,九江市警方分别在深圳和上海,将犯罪嫌疑人蒋某、陈某成功抓获,当即从该二人身上搜出20余份伪造的国家部委文件,及金融部门存款凭证。***在抓获蒋某时,他正在与他人谈100亿美金兑人民币业务,同属骗局。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蒋某、陈某矢口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但在大量证据面前,两人最终低头认罪。陈某交代,他们骗来的钱全部被他们用于包养情人,蒋某不但在深圳包养了一名女子,还为其购买了一辆奔驰跑车,陈某则以办大学为名包养两名女子,并负责各项生活开支。
伪造文件行骗两人因合同诈骗领刑
据陈某交代,他是九江某硅业公司负责人,向外谎称他已经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2004年,江西某公司负责人李某,因资金紧张经人介绍与他结识。陈某以投巨额资金向李某的企业承诺,谁知陈某在骗得李某52万元手续费后就消失不见。
据蒋某交代,2007年3月,经营企业急需资金的张某,经朋友介绍认识蒋某。蒋某自称,他拥有几百亿资金的朋友,可以帮忙解决资金问题。因蒋某没有公司,他便找刚认识不久的陈某商议一起合作。经商定,蒋某以恒盛公司为名为张某融资3亿元,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事成后,张某支付600万元融资费给蒋某,付20万元给陈某。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由于张某资金要通过恒盛公司运转,2007年5月6日,张某与陈某签订了承诺书,当即付了20万现金给陈某,然而他只得到5万元,其余15万元被蒋某拿走。2007年10月,蒋某又以香港某公司为名与张某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为其引进3000万港币资金,蒋某以帮助融资为由,先后收取张某203.14万元及20万元港币。
随后,蒋某以有位身价达1万亿美元的朋友金某为由,想把这笔钱拿出来投资,需项目才能“解汇”投资。
蒋某随后找到陈某,准备合伙成立司贝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想方设法将金某的9800亿美元解汇,从中拿出1.5亿美元注册成立公司。双方公司若成立,蒋某可得到5%的奖金和10%的股权。蒋某表示,会拿出3000万港币给张某。随后,张某拿到了伪造的调划资金和结算的文件,并附带金某的证照扫描件。
2007年10月30日,蒋某与张某的协议规定,蒋某必须在1个月之内,筹集3000万港币。蒋某在2008年3月在深圳与张某算了账,在恒盛公司营业执照已吊销的情况下,蒋某以融资为名,先后收了张某给的550万元,其中最少的一次仅为500元汇款。
经警方调查,这些钱并未用于融资项目,而是全部被蒋某用于挥霍和偿还借款,直到2010年2月24日,因张某声称要报案,蒋某才退还张某3万元。日前,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蒋某、陈某有期徒刑14年和10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和20万元。
文/何菁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