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赵劲松
本报讯 沿着惠安—枫亭—东海—城厢—笏石路线,两小时之内,三名90后青年飞车抢了7起,在接连不断接到群众报案后,公安机关在莆田新度设卡拦截,一举抓获了这个犯罪团伙。昨日,记者从仙游县检察院获悉,目前该案已移送法院进行起诉,等待进一步的审理。对于这起案件,一名办案经验十分丰富的老检察官说,在他十几年的办案生涯中,这样疯狂的作案还是第一次遇见。
盗来摩托车沿多个县市抢财物
王某、蒋某和戴某是在网吧相互认识的,他们年纪最大的21岁,年纪最小的才15岁,三人脾气相投,玩得也很要好。去年9月底的一天,因挥霍无度,三人身上的钱均已经花光,于是他们就决定去“借点钱”来花花。经过商量,他们决定实行飞车抢钱。
几天后,三人窜到莆田市涵江区的一条小巷子里,他们瞄上了一部黑色大绵羊女士摩托车。然后由蒋某、戴某去偷车,王某负责望风,将摩托车得手后,三人骑上摩托车逃跑。随后,由蒋某骑着这辆盗来的大绵羊摩托车,载着戴某以及王某开始了疯狂飞车抢钱之旅。
在作案过程中,王某手持伸缩棍,他们先来到泉州惠安县,在惠安连续作案三起,然后来到仙游县枫亭镇抢劫一起,随后继续前往城厢区东海作案,紧接着来到笏石又作案两起。当天,从下午1时开始到下午3时,短短两个小时连续作案7起,其中没有停歇,直到在莆田新度,被设卡的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歹徒携带凶器应是飞车抢劫
三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们也同时辩解,自己的行为属于抢夺,而不是抢劫。那么,抢劫罪和抢夺罪是如何定性的呢?
在采访中,仙游县检察院检察官分析说,在本起案件中,蒋某、戴某、王某事前共谋,分工明确,由蒋某驾驶摩托车,戴某抢包,王某手持伸缩棍进行威慑,共同实施了飞车抢夺行为,属于“以犯罪为目的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是携带凶器抢夺。且在抢夺被害人的挎包时,戴某与被害人相互拉扯,王某则手持伸缩棍进行威胁,导致被害人因害怕而松手,符合“驾驶机动车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情形,该行为属于行为人将随身携带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应以抢劫罪认定。虽然有几起是一次性抢夺成功的,但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抢夺行为时,始终携带作案工具伸缩棍,这是为实施抢夺而做好的特别准备,能在被害人反抗时对其起到胁迫致使其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强制作用,这也应当以抢劫罪论处。所以犯罪嫌疑人辩解无理,全案认定为抢劫罪。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戴某和王某在作案时是未成年人,所以对这两人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