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遇家庭冷暴力 结婚10年后仍是处女

2013/12/10 10:03:06 作者:佚名 来源:女物情感网
2009年5月8日,长期遭受丈夫冷漠对待的孙红(化名)提起离婚诉讼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被告的辱骂行为以及拒绝同居行为使原告患上了焦虑性抑郁症,对原告的精神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这就是一种家庭暴力。

  不能让隐形杀手“逍遥法外”

  2008年11月,当律师张荆被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指派代理孙红案件后,她的心被深深地刺痛了。

  “我当时非常地震惊,这不仅仅是我个人的感受,我们整个中心的同事都被震住了。这个案子让我们意识到,在血淋淋的身体暴力之外,还有一种家庭‘冷暴力’以‘伤人不见血’的方式疯狂地摧残着受害女性的心灵。肉体上的创伤可以愈合,而心灵上的创伤却不容易修复。我很难想象,十年的冷落辱骂,十年的无性生活,孙红是怎样熬过来的。”

  “更可怕的是,社会还没有意识到家庭‘冷暴力’的危害性。现有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对家庭‘冷暴力’的忽视,会导致遭受严重伤害的当事人难以获得有效的救济,这种情况与法律维护妇女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宗旨是相违背的,也不符合防治家庭暴力、最终消除家庭暴力的全社会共同要求。”马忆南教授发出如此感慨。她对记者说,现行法律之所以对这个婚姻家庭隐形杀手视而不见,是基于对中国的国情以及“冷暴力”取证困难等多种因素的考虑。

  “由于家庭‘冷暴力’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受害者身上没有伤痕、不见鲜血,举证起来就非常困难,而法院在认定加害人是否具有主观恶性、是否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害后果方面就变得更加不确定。因此,对于家庭‘冷暴力’的制裁迫切需要立法加以完善。”

  近年来,中国法学会反家庭暴力网络一直倡导《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出台,希望能将“冷暴力”纳入家庭暴力的防治范围。

  一些学者担心,将“冷暴力”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会导致一种泛暴力现象,会削弱现行家庭暴力的立法价值。但张荆律师认为,只要立法对“冷暴力”有一个合理的界定,人们完全可以不必理会这种担心。另外,对于“冷暴力”如何取证,“冷暴力”如何救济,这些都是婚姻家庭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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