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中国古代
女同性恋在中国古代是相当普遍的,并被当时的人们所容忍。只要不发生过头的行为,人们认为女子同性恋关系是闺阁中必然存在的习俗,甚至当它导致为了爱情的自我牺牲或献身行为时,还受到人们的赞扬。明代著名才子李渔曾就此题材创作过一部名叫《怜香伴》的戏剧,讲述了佳人爱慕佳人的爱情故事,曹语花美貌与体香异于常人,而崔笺云诗才与谋略并重,二人以诗会友渐生情愫,种下情根,誓作来世夫妻。
清代的女同性恋情形可谓至为激烈,《粤游小志》记载:“广州女子多以拜盟结姊妹,名金兰会,女出嫁后,归家恒不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姊妹相约自尽。尽十余年风气又复一变,则竟以姊妹花为连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俨若藁砧(丈夫)者。”金兰会的姊妹又称自梳女,凡经“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男家不得强娶。她们互相结盟,滴血为约,永不外嫁;她们结拜为姐妹,亲如夫妇,祸福与共,终生不渝。
另梁绍壬所著的《两般秋雨盦随笔》卷四《金兰会》中也有对金兰会的记载:广东顺德村落女子,多以拜盟结姐妹,名金兰,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妇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姐妹相约自尽,此等弊习,虽贤有司弗禁也。李铁桥廉使令顺德时,素如此风,凡女子不返夫家者,以朱涂父兄,且鸣金号众,亲押女归以辱之,有自尽者,悉置不理,风稍戢矣。
在光绪年间的《永明县志》中也有女同性恋的记载:“桃州......其母亦为女计消遣,访他家之女年貌相若者,使其女结为内交。桃州谓之行客。相处以切磋针凿其间,即无他虑,而有用之年华已消磨于不觉。”讲的是桃州许多母亲想方设法的替女儿消遣时光,所以探访其他人家,寻找与女儿年纪相貌相当的女子,使其女和自家女儿结为内交,桃州把这些女子称为“行客”。最初“行客”之兴起,乃由家族主导,为了防止女儿在外胡来,因此安排女性结对,使之安稳闺中消磨岁月,然而这常常会导致两女产生爱情,许多行客在密友出嫁的时候会进行阻止,甚至闯进婚礼,持刃刺伤密友的丈夫。
古代的道德观念中男子把女子“失贞”、“失节”的淫行当做大罪,礼教竭力鼓吹妻妾之间和睦相处,让家庭中妻与妾、妾与妾和睦如姐妹,她们往往因之而发生了近似于同性恋的感情,不过这种关系比之于t.q通奸显得温和而隐秘,只要不对宗族构成威胁,男子不唯默许甚至鼓励。然而当女子之间有真正的爱情产生,转变成了纯粹的女同性恋之时,便会激发巨变,两个女子相爱较之异性恋更为激烈,往往因嫉妒而其纷争,这种事情常常发生,甚至到了性命相搏的地步,以至于儒家知识分子大为震恐,动用政权和族权的力量来加以惩罚。
西方
在古希腊,女同性恋的风气很盛行,有些女同性恋者参加打仗和狩猎活动,同另一个女人结婚,两人像夫妻一样相处。
著名的女诗人萨福在莱斯波斯岛上建立了一个女子学校,她的诗名极盛,被柏拉图誉为“第十缪斯”。她虽有丈夫和女儿,但是没过多久,她就选择了离开丈夫和家庭,萨福的婚姻是不幸的,身为才女的她无法忍受婚姻中没有交流、没有灵魂的结合。
二十多岁的萨福在莱斯波斯岛上创办了一个女子学校,教授诗歌、音乐、仪态,甚至美容和服饰。贵族们把自己的女儿送往该校,萨福喜欢这些年轻美丽的女孩,不仅教授她们诗歌与音乐,闲暇之余热情教授她们恋爱艺术,心中的诗情在朝夕相处中转化为深深的爱恋,她一个接一个地和女学生们相爱,古希腊盛行师生间的同性恋情,师者授业解惑,学生以情相报,所以这些带有强烈同性恋情感的诗歌在当时不但没有遭禁,而且还广为传颂,甚至连莱斯波斯岛上用的货币都以萨福的头像为图案。但最后萨福因遭到一位女恋人的拒绝,而跳海自杀,英年早逝。另外,据说女同性恋的风气在罗马时代比古希腊时更为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