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的假警官证 本报记者 王警 摄
本报讯 (记者 冯强)6个月内,汉中人郭某用一张假警官证,从西安市一汽车租赁公司租出5辆轿车抵押给他人获利。目前,郭某已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刑拘。
昨日下午,郭某耷拉着脑袋坐在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四大队内。据***介绍,那张假警官证除了职务中的“探长”两个字在真的警官证中不可能出现外,“其他地方真不好分辨真假”。
据了解,郭某从今年1月起,便用假警官证在西安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车,到7月初,在这家公司共先后租车5辆。其中,他将3辆车在汉中市又抵押给他人,共获利15万元,其余两辆轿车被他人强行开走。
为获得租车公司信任,租赁时,郭某分文不少地支付了押金,5辆车共计近5万元。而每到月底,郭某都会从汉中来到西安,交租金并续签下一个月的租车合同。“钱不少交,租车公司也渐渐信任了郭某。”四大队大队长李小林说。
进入7月后,租赁公司人员发现车辆被骗,立即报警。此时,郭某也不来西安交租金了,5辆车也都或抵押或被他人强行开走。警方于7日抓获了正在西安另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以假警官证租车的郭某,5辆汽车已有4辆被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