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让我无比地自卑,我不大再敢跟人说性方面的话题了。从那后,开始有意识地找这方面的网站看,确实很刺激,有段时间甚至上了瘾,耽误了学习和生活,很危险。后来觉得不谈个女朋友不行了,要解决生理问题,同时也有心理问题。说老实话,这事我做得有点卑鄙,那个女孩子,我并不是很爱她,她长得太平淡了,又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碰到燕燕,是我的幸运,我们在这方面很和谐。
至于我浏览那些网站,说穿了,和别的男人没有什么区别,就是两个原因:一,就是放松,有点取乐的意思。二,很希望自己能更老练一些,带给燕燕更多的快乐。算是学习吧。
控方律师:背着女友看别的女人,并以此而激发x.y,不说道德,但至少是一件不够体面的事儿。法官大人,我问完了。
法官:现在,请辩方律师向被告发问。
辩方律师:请问女友知道了这事后,你是怎么跟她做的解释?
被告:我说我很爱她。
辩方律师:告诉过她你刚才说过的那段故事吗?
被告:没有说。
辩方律师:为什么?
被告:总觉得那些琐碎的感觉,都不够光明正大,不知道怎么理直气壮地讲出来,也不知道这能否算是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