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杜疆鸣 通讯员 文强)11月1日,农七师126团职工薛某因殴打女儿的男友,被当地派出所治安处罚500元。
当日11时许,薛某去该团菜市场买菜,看到自己22岁的女儿和余某在一起,他立即冲到女儿面前大骂女儿不听话,“跟这个穷小子有什么好,连个好工作也没有”。余某一听极为不乐意,立即反驳薛某,称恋爱自由。话音刚落,薛某抡起拳头就开始殴打余某,之后,余某捂着被打伤的脸来到派出所报了案。
***传唤薛某调查,薛某对其动手殴打余某的事实不持异议,但对自己的行为却认识不清,说:“我管家务事,还犯法了不成?”
最终,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薛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