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伯又逮到警车私用追踪
南都讯 记者 王志海 涂峰 实习生 饶丽冬 通讯员 水公宣“粤O车往家里拉米,还在上班时间,又是在公车私用”。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昨日向媒体通报:经分局监察等部门调查,17日下午被市民区某投诉涉嫌“公车私用”的***没有违反本单位车辆管理使用规定。
水上分局称,经调查,17日下午,水上分局***小何接到紧急任务,次日一早需前往外地调查案件。当晚小何值夜班,为便于18日能按时从单位出发,经单位领导批准,他驾驶单位一辆公务车回家取出差用的行李,顺便将刚购买暂存放在单位的一些家庭生活用品同车带回家。市民区某发现小何停车在海珠区前进路南园二街后,认为是公车私用,盘问小何。经小何说明情况后,区某仍强行阻拦车辆离开,要求检查车尾厢,并拨打110电话投诉。在110接警***和单位监督部门领导到达现场处置后,区某仍执意要求打开车尾厢进行检查。
广州水警表示:将继续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欢迎广大市民群众依法进行监督,但是,只有法律规定的特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才能依法对公民和车辆进行盘问、检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检查他人的车辆和私人物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太累了、太孤独、不想再管了”区伯听此回应后只说了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