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 龙玉琴 实习生 李翠妮 通讯员 钟国华 梁海冬 热恋时主动发给男友30多张自拍裸照,想要分手时,却被男友威胁要将裸照发上网,敲诈勒索近6万元。近日,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危某勇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查,被告人危某勇今年35岁,小学文化,常住福建。2005年,危某勇与常住广州的被害人程兰(化名)通过网上Q Q聊天认识,两人展开了长达数年的异地恋爱。热恋期间,程兰还自拍了30多张裸照,通过手机彩信发给当时的男友危某勇。
2009年4月,程兰以两地分居、性格不合为由提出了分手,起初危某勇不同意,后见程兰心意已决,遂起了贪念。危某勇要挟称,要在网上公布裸照,向程兰索要分手费。由于害怕裸照流到网上,程兰付给了危某勇5.9万元。
然而,收钱后的危某勇并未就此收手,再次向程兰勒索4万元。遭到拒绝后,危某勇将裸照发到程兰手机上,再次以在网上公开相威胁。意识到继续给钱不能解决问题,程兰只好报警。2011年7月25日,警方将被告人危某勇抓获。
庭审时,被告人危某勇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并无异议,并由家属代其退赔了被害人程兰的损失5.9万元。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危某勇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