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原主任贴公开信指副主任私欲膨胀

2012/4/11 14:29:16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小区业委会的原主任与副主任互相张贴公开信,原主任指对方“私欲膨胀”等言辞引发了一起名誉侵权纠纷。法院认为,被告在小区张贴公开信,内容指明原告“私欲膨胀”等,损害了原告的名誉,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记者 程怡 通讯员 富心振

  晚报讯 小区业委会的原主任与副主任互相张贴公开信,原主任指对方“私欲膨胀”等言辞引发了一起名誉侵权纠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名誉侵权成立,判决原主任邹先生在小区大门口及宣传栏处连续两周公开张贴道歉信 (内容由法院审核),消除影响。近日,二审法院驳回邹先生上诉,维持原判。

  邵女士与邹先生原系浦东新区某居住小区的业委会成员,前者担任业委会副主任,后者担任业委会主任。2010年11月26日,业主赵某在小区张贴了 《致小区业主呼吁书》,呼吁业主立即依法解散现有业委会,并列举业委会存在的一些问题。当时,邵女士任业委会副主任,主持业委会工作。因邵认为 “呼吁书”中的内容与事实不符,便于数日后以工作小结的形式向业主公布了该阶段业委会工作情况。不久,曾任业委会主任的邹先生针对邵女士的“小结”制作了一份公开信,并交由赵某在小区大门口及宣传栏处张贴。由于公开信有指明邵女士“私欲膨胀”等言辞,邵女士以名誉侵权为由诉到法院。

  邵女士诉称,双方在工作中产生嫌隙,邹先生负气辞职后,采取不理智行为,连续两周在小区内张贴传单,指明自己“私欲膨胀”等,对其进行恶意人身攻击。要求判令邹先生在小区内连续两周公开张贴道歉信,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邹先生辩称,由于邵女士在担任业委会副主任期间的霸道行径,导致业委会无法正常运转,为此自己辞去业委会主任的职务。因业主赵某张贴呼吁解散业委会公开信,得到了超过50%业主的同意,故解散了业委会。而邵女士针对上述公开信张贴了自己的信函,由于信函中内容黑白颠倒,自己便书写了一份驳斥邵女士信函内容的公开信,交由赵某张贴在邵女士张贴的信函下。邹先生认为他的公开信内容属实,不存在侵犯名誉权,故要求驳回邵女士的诉求。

  法院认为,被告在小区张贴公开信,内容指明原告“私欲膨胀”等,损害了原告的名誉,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原告要求被告以道歉信的方式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在小区内连续两周公开张贴以消除影响,予以支持;原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因原告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故难以支持。原、被告曾作为业委会成员,应以大局为重,为创建文明、***社会作出表率,希望双方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