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郴州讯 2010年7月22日,郴州嘉禾县发生一起凶杀案,女医师胡芳邀男友刘军至嘉禾县一宾馆,用安眠药将男友药翻后碎尸。两人进宾馆以及胡芳用木箱子转移尸体的过程被监控录下,后嫌疑人胡芳被抓获。
此案经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胡芳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死者家属质疑该案侦办及审理期间受到外界干扰;郴州中院回应称判决“并未受到任何方面的干扰”,量刑依照了现行死刑适用政策。
2012年5月24日,此案二审在中院开庭。鉴于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期宣判。
记者刘志杰 通讯员卞芷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