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秀情感网同性恋专栏

2010/5/25 17:32:02 作者:随风 来源:女物情感网
同性恋是指一个人在x.a、心理、情感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无论这样的兴趣是否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那些与同性产生爱情、x.y或恋慕的人被称为同性恋者。同性恋经历了由“犯罪”到“宽容"的发展历程,具有一定的历史的进步意义。

法律认可

  直到19世纪,很多接受了拿破仑法典的地区,并没有明确禁止同性性行为。但是很多采纳了英国的习惯法系统的国家,则保留了反鸡奸条例并处死同性恋者。这种情况一直沿袭到19世纪末。

   到了20世纪,随着同性恋权利的兴起,作为泛公民权利的一部分,以及学术机构对性行为的研究而产生的酷儿研究的出现,使得媒体上出现了同性恋形象,并改变了社会对同性恋的认同程度。

   英国的沃芬敦报告(Wolfenden report)是西方国家对同性恋合法化的转折点。很多西方文明国家现在已经对同性恋或同性恋行为进行了合法化。一系列的欧洲国家,例如荷兰、德国等已经改变法律或者允许同性婚姻或者在法律上认可长期的同性恋关系。一系列的国家允许同性恋伴侣收养子女。而公开承认是同性恋、双性恋或过去曾经进行过同性性行为的政治家的人数也在上升。这包括了前英国国防秘书附属梅杰(John Major)、波蒂略(Michael Portillo)。公开的同性恋政治家大维·诺里斯是爱尔兰参议院议员,而现任以及前任爱尔兰总统玛丽·麦阿里斯(Mary McAleese)和玛丽·罗宾逊是爱尔兰同性恋法律改革运动(Campaign for Homoexual Law Reform)的创始人,这个组织曾在爱尔兰对同性恋合法化过程中起重要作用。

   对同性性行为和立法和合法化,以及同性婚姻和无性别详述的公民结合是同性恋权力活动家的主要目标,以保护同性恋伴侣和家庭。

   最近几年,一些地区放松了或取消了歧视同性恋的法律,包括鸡奸法和禁止同性恋参军的条例。

   1951年,保加利亚合法化了成年人之间的同性性行为,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则于1961年通过。在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1967年把21岁以上成年人自愿的同性性行为合法化,苏格兰在1980年跟进,北爱尔兰则于1982年跟进。承诺年龄在1994年从21岁下降到18岁,并于2000年在大不列颠调低到16岁和北爱尔兰的17岁,使同性性行为的承诺年龄与异性性行为的承诺年龄一致。

   在美国,这个趋势在2003年6月26日达到顶峰,当时美国的最高法院在劳伦斯对决德克萨斯州的判决中认为,美国州宪法中把两个成人间私人的、非商业化的性活动(包括同性性活动)判为犯罪是违反宪法的。并废除了全国的鸡奸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各版中均没有明确将同性恋定为犯罪的条文,但在1996年以前曾出现过依照刑法中"流氓罪"条文将同性性行为者判刑的案例。1996年被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新刑法对流氓罪的内容给予了更为明确的解释,其中并不包括同性性行为,据此可以认为同性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完全被非罪化。但由于大多数中国人对同性性行为仍然持反感态度,且并无法律明确声明要保护同性恋者的合法权利,所以同性恋者在社会上仍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与欺压,但社会大众(特别是年轻一代)对待同性恋态度的总体趋势是越来越宽容的。

   不过,上述国家的趋势并不是在世界上所有国家都一样的,在一些国家,同性恋仍然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目前较不接受同性恋及有期徒刑与极刑的国家,普遍分布于回教地区的非洲、西亚及南亚等地区,其中有期徒刑包括在孟加拉、不丹、尼泊尔、马尔代夫、新加坡、乌干达、法属圭亚那,而更严重的死刑包括在阿富汗、伊朗、巴基斯坦、毛里塔尼亚、尼日利亚、苏丹、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以及也门,在这些国家中仍然会被判以极刑,也是最极端的例子。

   同性婚姻(民事结合)

  1983年3月中旬,在荷兰北部格林肯约瑟教堂,举行了世界第一对女人的婚礼。结婚的一方名叫夏梦娜,她拿着结婚证书盒;另一方叫布登雅,她手拿一束鲜花;她们年龄都已过半百。教士霍雷士主持了这一婚礼。

   已合法化国家:丹麦、挪威、瑞典、冰岛、荷兰(第一批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同性婚姻家庭享有传统家庭所享有的一切待遇)、西班牙、德国、芬兰、瑞士、葡萄牙、比利时 (第二批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但这部法律不允许同性家庭收养孩子)、英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南非、新西兰。

   部分地区合法化的国家:美国、阿根廷、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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