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14日讯 (记者 黄英帅 通讯员 陈楠) 本报1月12日报道了临沂21岁女子李某,生了三个儿子卖掉俩的故事,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孩子的亲生父母为何狠心卖掉自己亲生骨肉呢?13日下午,记者在看守所见到了伙同女友出卖自己亲生儿子的马某和买卖孩子的女介绍人彦某。马某表示,女友经常胡乱花钱,卖孩子的钱都让她花了。
38岁的马某看上去很沧桑,两鬓的头发已经花白,让人感觉已经有50岁了。“要是当初她流产了,就不会有这回事了。”马某称,他和女友都是苦命的人,自己18岁那年父母已经去世了,家里穷,自己又没本事,没找到媳妇。2005年2月,33岁的他认识了15岁的李某,当时李某已经怀上了别人的孩子。马某要求李某把孩子打掉,但李某不听,他就提出孩子出生后,他肯定不养,可以卖给别人,李某也同意了。
马某告诉记者,李某经常乱花钱,她小,自己让着她,为了满足女友的花钱欲望,在孩子出生后没几天,马某就让老乡彦某把孩子卖掉了,换来的16000元钱也都给了李某。2006年,女友给他生了个儿子,他对李某更加听之任之,任由其花钱。
马某透露,其实女友一共生了4个孩子全是男孩,后三个的父亲都是他。2008年,李某生下了他们的第二个儿子,女友和第一个孩子需要花钱,马某便把孩子卖了,“那几天几夜我吃不香睡不好”。马某称,这次用孩子换来的43000元,3000元给了中介,其余的也让李某花了。2010年,他们的第三个儿子出生了,“但现在我被抓起来了,觉得很对不起孩子”。
13日下午,记者还见到了中间人彦某,彦某告诉记者,她老家位于沂蒙山区,重男轻女思想很严重,从别人那里抱养男孩很正常,“谁家要是没有男孩,大人连头都抬不起来”。彦某说,马某的第一个孩子她给了自己弟弟,当时没要钱,街坊邻居都还说她做了好事。马某找她卖第二个孩子,她要了3000元好处费,“就是这3000元钱,我才进了监狱”,彦某说现在非常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