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薇)刘女士同居近6年的男友去世后,其父母搬入了她和男友共同购置居住的房屋,刘女士起诉要求确认该房屋为她所有。顺义法院已受理此案。
刘女士诉称,1996年,她与徐某确立恋爱关系,为准备结婚新房,2006年11月她与徐某共同出资,以徐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后二人又共同出资装修、置办生活用品并且与徐某共同居住。这期间,他们还共同偿还银行贷款8万余元。
2010年1月10日,徐某因病身亡后,他的父母搬入了这间房屋。刘女士起诉要求房屋归她所有,并要求徐某父母立刻腾退房屋。
徐某父母认为,该房屋是登记在其子名下,是其子的遗产,刘女士没有和徐某登记结婚,没有权利继承徐先生的遗产。他们认为刘女士对涉案房屋没有所有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